||今日要闻||
 
其他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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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jfdaily.com  2008-5-5  稿件来源:解放网-新闻晨报
  
  除了“五四”青年节外,新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还规定了其他三个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根据办法规定,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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