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加拿大联邦发布政府公告,对《移民与难民保护条例》中有关省提名的项目进行修改。对此次法规的修改,各移民中介机构和咨询人员的说法不一。 北京的金联公司认为省提名项目(PNP)的调整犹如洪水猛兽,在网络上发布了省提名项目“命悬一线”的言论;而上海市因私出入境服务中心的境外合作方加拿大KBL顾问集团却认为,此次调整使省提名项目的操作日益规范化,有利于省提名项目更加长期的发展。那么,这次调整究竟给中国的申请者带来了哪些变化,记者采访了市因私出入境服务行业协会和各移民中介公司的负责人。 修改后条例回放 由于各个中介公司对《移民与难民保护条例》中省提名项目修改部分的解读不一,有的认为有些规定是新改变的,而有的认为这些本来就规定了的,只是有的没有按照规定操作等。所以记者整理了有关省提名项目修改后的条款: 1.若申请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视作符合省提名项目:(a)省提名是基于该外国人提供资金;(b)该外国人企图参与或已经参与了一个“与移民有关联的投资项目”。 2.与移民有关联的投资项目的内涵:“与移民有关联的投资项目”指的是如下的某一计划或策略:(a)该策略或计划的目的之一是加速移民加拿大,该策略或计划的推动者的目的之一是融资;或(b)有关该策略或计划所签署的协议或操作之首要目的是利用《移民与难民保护法》之相关条文而获取身份或特免权。 3.被提名的外国人仅在以下情况下可被视为省提名的成员处理:(a)该外国人提供的资金是用于投向所提名省份内的生意,且该企业运营的主要目的不是用于转移投资收益如利息、分红或资本收益;(b)该外国人已控制或将要控制: (i)该生意总股权的三分之一或以上的股份;(ii)至少投资100万加元的资产。 (c)该外国人已经或将要对向其颁发提名省份内的生意进行主动并持续性的管理;并且(d)对该企业的投资条件中不包含赎回方案。 市因私加拿大KBL顾问集团的文件总监刘斌说,这次条例修改的主要内容是在从法规上更进一步强调了省提名计划申请人的投资形式必须是主动投资方式,并且申请人必须在投资项目中占有1/3或者1/3以上的股份。同时也明确了申请人的投资款必须直接投入到所提名省份的投资项目中去,而不是通过任何中介机构(或基金公司)来管理,这个条例将从2008年9月2日起实施。 各方观点 ★观点一:具体影响还不确定上海市因私出入境服务行业协会秘书长唐学文此次调整,省提名计划的要求比以前有所提高。不过,具体实施还带有不确定性。因为各省也有相对的自主权,在具体操作中有可能会与联邦政府进行交涉,许多操作目前还是不明确的。 ★观点二:有利于省提名项目规范发展加拿大KBL顾问集团文件总监刘斌其实这次调整变化并不大,只不过是统一、规范了各省提名计划。因为,原来的条例里详细规定了省提名项目的商业移民申请人成功后必须居住在受提名的省份或地区,必须要购买旧企业或创建新企业,必须积极、持续地参与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只不过是《条例》未对“积极、持续地参与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等作出明确的界定,使得一些省提名项目钻了条例的这个空子。此次调整实际上是使各省提名项目逐步统一规范,这样的调整有利于省提名项目更加长期的发展。 ★观点三:实际上影响还是颇大的汇加顾问集团的高级咨询顾问纪咏华 此次PNP省提名项目的修改,实际上影响还是较大的。因为,大多数中国的投资者,比较接受被动投资的形式。从他们中介公司往年申请移民的统计情况来看,绝大多数都是选择被动投资,只有极少数的会选择主动投资。所以,建议不准备主动投资的申请者,还是选择魁北克或联邦投资移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