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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宁高速开展行车秩序集中治理 驾驶员上路要看清车道
大客车时速超100公里或被吊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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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jfdaily.com  2008-3-14  稿件来源:解放网-新闻晨报
  □苏交轩朱昕磊
  据扬子晚报报道,经常开车在沪宁高速上行驶的驾车人要注意了,即日起,如果你是大货车,请不要开到左侧第一、第二车道上;如果你是大客车,请注意不要开到左侧第一车道上。记者日前从江苏省交管局获悉,即日起至12月31日,江苏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和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将联合在沪宁高速公路开展行车秩序集中治理。
  每10公里一处车道标志
  江苏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副总队长奚必芳告诉记者,沪宁高速公路是目前江苏省唯一的八车道高速公路,随着交通流量的不断增长,部分驾驶员特别是大型车辆驾驶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非紧急情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或停车时有发生,严重影响行车秩序和通行效率,极易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
  此次整治,有关部门将对沪宁高速公路路面现有的车道划分标记、标志将进行一次排查,间隔里程过长的要补充设置或漆划,力争达到平均每10公里就有一处车道划分标记或标志。
  小客车禁超120公里/小时
  在整治行动期间,江苏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和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将分别针对货车、大客和小客驾驶员制作三种《规范行车提示卡》,在各收费站针对不同车型进行发放。分别提醒货车驾驶员不要在左侧第一车道和第二车道行驶,违者处以100元罚款。大客车严禁在左侧第一车道行驶,违者处以100元罚款。大客车严禁超过100公里/小时行驶,违者处以200元罚款并记分或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大客车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停车上、下客,违者处以500-2000元罚款。小客车严禁超过120公里/小时行驶,违者处以200元以上罚款并记分或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严禁非紧急情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和停车,违者处以200元罚款或记分。严禁违法变更车道,违者处以5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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