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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记录不全“三包”维权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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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jfdaily.com  2008-3-12  稿件来源:解放网-新闻晨报
  晨报李东华报道 近日,有读者反映,在保修期内的手机,在同一家维修店维修多次未果,要求更换新机时,因没有保留相关的维修记录而遭到拒绝。
  读者王先生今年1月在专卖店内购买了一部新手机,使用两个月后手机的背景灯不亮了,第4次送修时,王先生要求更换一部同型号的新手机但遭拒绝。“他们要求我提供前面几次维修的凭证,可每次送来维修填写的受理单,事后他们都收了回去,也没有存根,他们也没提醒要在维修手册上登记。”王先生无奈地说。
  上海新闵律师事务所律师贺强说,王先生的投诉反映出的维修记录问题看似不起眼,却是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关键之一。目前,一些经营者在维修后对做维修记录之事只字不提,意图蒙混过关。如果消费者当时掉以轻心,经营者日后又不认账,王先生遭遇的维权尴尬也就再所难免了。贺强表示,保存好顾客的维修纪录是经营商的售后服务之一,修理者应认真记录修理故障情况、故障处理情况和修理后的质量状况,向消费者当面交验修理好的移动电话,并如实完整地在三包凭证上填写维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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