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非法经营、损害消费者合法利益被本报曝光,记者近日再次暗访发现—— “免费美容”还在“丑陋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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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ww.jfdaily.com 20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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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去年12月24日曾以《“免费美容”的一次丑陋转身》为题,报道了在置地广场十楼的美容店非法经营、损害消费者合法利益的事件;当月28日,本报追踪报道了行政部门对这些美容店查处的情况。但是,向行政部门举报的受害者并未得到应有的赔偿,更让人惊讶的是,记者从解放报业集团的“我要报料”论坛(http://baoliao.jfdaily.com)上获悉,这些美容店的非法经营行为仍然有恃无恐地在进行着,新的受害者不断地产生。 为此,记者对这些美容店再次展开了暗访,并陪同受害者前往店中讨说法。
投诉依然不断
本报去年12月24日报道了南京路步行街有商家假借免费美容坑人的现象后,引起有关方面高度重视。28日的追踪报道报道了前一天由南京路步行街管理办公室牵头,公安、工商、食药监、卫生监督所、城管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队伍,对置地广场内3家涉嫌“吊模”拉客的美容院进行联合整治。 执法人员检查后表示,置地广场的上海由莱而日用化学品有限公司、花想容化妆品有限公司南东分公司和艾美姿公司向顾客销售未明码标价的商品属违法行为,且存在超范围经营的行为。执法人员没收了3家店铺用于超范围经营的美容按摩椅41张。此外,警方还透露,警方在置地广场门口当场抓获8名拉客人员,已处以治安拘留。 但是,受欺诈的消费者有没有讨回她们的巨额损失呢?这些美容店是否停止了非法经营和对消费者侵权的行为呢?解放报业集团的“我要报料”的新受害者的帖子以及记者的暗访结果显示,答案是否定的。记者及时地在该论坛上回复帖子,并留下联系方法。之后,便立即接到新受害者们的来电,她们均是这些美容店的受害者,损失金额均在8000元左右。 文小姐在电话中称,1月25日,她在置地广场内的自动扶梯口被位于置地广场十楼一家叫艾美姿的美容店人员拉到店中做“免费美容”,之后在“美容师”的步步恐吓下,交了7500元。记者感到非常惊讶,这家店在一个月前刚被整治过呀! 记者还接到一位受害者陈小姐的电话,她曾向工商部门举报过花想容美容店的违法行为,并要求追回8000元的损失,但在工商所内,花想容方的相关人员态度恶劣,拒绝退款,最后,在行政部门调解下,只同意退还陈小姐1000元,陈小姐不能接受这样的调解,向本报救助。
店内不见证照
在接到投诉后,记者决定再次对置地广场十楼内的美容店暗访调查。本月28日上午10点30分许,记者在文小姐的帮助下,以其同事的身份,来到艾美姿美容店内。刚出十楼的电梯口,记者就看到一块一人多高、两人多宽的黄色警示牌竖立在当口,上面是由卫监、南京路步行街管理办公室、黄浦公安分局外滩派出所、南京路工商管理局、黄浦区消保委等单位联合发布的消费警示。上书“美容拉客宰客现象猖獗,请您切莫轻信免费美容的诱饵,小心圈套,当心受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记者通过暗访发现,“美容师”骗文小姐说,为她做光子嫩肤的美容仪器是韩国进口的,但记者绕到仪器的背后,看到仪器上分明标着“京药械管”字号的标签,证明这仪器属国产医疗器械。记者在店内四处搜索,却不见有任何医疗美容资质的相关证照,甚至连生活美容店必须取得的卫生许可证都没有。 店内人员递给记者一张硕大的宣传画,画中有各种皮肤疾患的真人患者在做激光前后的对比照片。这些内容中大多是常见的皮肤病,其中还有祛除皱纹、雀斑等。宣传画中的这些皮肤激光美容项目,全部属医疗美容范畴。他们先为顾客“望诊”一番,看了顾客的脸后,对顾客解释:你脸上这些斑是后天生成的黄褐斑,我们先用激光把这些斑‘调’出皮肤表面,让它老化,后面新生的皮肤形成后,斑就不见了,达到了美容的效果。之后告诉顾客,整个疗程收费8000元。 店内人员要向记者提供免费美容,体验一下效果。记者借口要赶回单位开会,拒绝了。当记者要离开美容店时,店内人员指着我们来时相反的方向,要求记者从另一侧电梯下楼,其目的无非是怕记者看到另一头电梯口的警示牌。
执法遭遇阻挠
记者随后与黄浦区卫生监督所取得了联系,该所在接到举报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赶到现场进行查处。他们告诉记者,这两家美容店均未取得卫生许可证,属无证非法经营。查处过程中,店内人员态度相当恶劣,嚣张地冲文小姐吼道:“你有种去告我呀!”面对行政执法,店内人员也态度恶劣,极不配合调查,甚至拒签现场调查笔录等文书。事后,执法人员对店内的两台医疗美容仪器进行了暂控,带走了机器。 当执法人员来到花想容美容店时,店内人员反锁大门,拒绝执法人员进入。很久之后,他们终于打开了门,但店内的美容激光器械已经“不翼而飞”,而另一个小屋的门却始终锁着,店内人员声称没有钥匙无法打开。 当受害的消费者要求他们退款时,均遭到拒绝。之后,通过电话联系花想容的店主,在行政人员的教育下,店主才同意退一半的金额。这样的调解结果令陈小姐很是为难,思量再三后,她最终还是接受了一半的退款。她无奈地对记者说:“没办法,那4000元当是交学费吧,我从没打过官司,一想到要打官司,就很害怕,结果也不一定能得到多少退款,再说我也不想让家里人和朋友们知道自己上当受骗,毕竟这是很没面子的事。” 而其他的受害者则连这一半的退款“待遇”都享受不到,她们表示,将考虑走司法途径,将美容店告上法庭,要求赔偿。
现状:置地广场两家美容院已关门
据黄浦区卫监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所早于2007年农历初八之时,就组织召集置地广场三方(经营者、业主、物业),举行美容场所规范专题工作会议。在会上,明确告诉各经营者,在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前不得开展美容行为,即不得无证执业。行政部门告知商家,须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一定期限的整改,同时强调了下一轮阶段将开展高频度整治,严格查处违法行为。要求违法经营者应及时整改或采取主动措施(转行、无证申请、有证规范)。 据悉,仅去年一年,黄浦区卫生行政部门对置地广场内的相关单位共计处罚13次。通过全年的联合执法和执法力度的增加,现也已取得一定成效,目前置地广场内8家美容场所经营惨淡,其中两家已经关门停业。
律师呼吁
侵入性美容行为应坚决予以禁止
对于没有医疗美容资质的单位和人员,在使用医疗器械进行违法行为的定性问题,记者采访了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的几位律师。 律师周锐认为:非法行医首先必须构成实质性的损害后果,如果因为使用医疗器械导致出现面部大面积损害等实质性损害后果的,有关机关可以以非法行医罪提起公诉。 如果营业者强迫消费者接受服务,可以定强迫交易罪,该罪的构成要件是经营者使用暴力或以暴力威胁消费者接受服务;如果营业者使用诱骗的方法使消费者上当受骗,数额较大的,可能构成诈骗罪;如果存在上述两种行为,但又够不上刑罪,应当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追究营业者的法律责任。 律师李浩认为: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关于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定义指有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检查和治疗。只要是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又是使用仪器进行的,就存在非法行医嫌疑。虽然有关机构使用美容的名义,但是美容只能是在皮肤表面进行,如果出现所谓用仪器照,照过后出现阴阳脸三年不能恢复的情况,涉嫌非法行医可能性就很大。社会上流行激光嫩肤,使用仪器祛除黄褐斑等行为属于侵入性医疗行为,如果美容院使用上述方法美容,可以直接确定为非法行医。 目前,存在司法模糊地带,如何具体界定非法行医,各部门有不同认识,由于认识上有不确定因素,行政机关在对这类问题作处罚的时候显得非常谨慎,直接导致此类行为屡禁不止。 律师呼吁行政机关应加强执法力度,对于美容院侵入性的美容行为,应当坚决予以禁止。在认定非法行医的时候,不能简单地看有无处方、手术等直接行为,更要从美容机构是否使用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等方法对人的容貌和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等实质性行为上来确认。 同时,立法机关也应当对此类模糊社会现象及时作出相关解释,以便行政机关更好执行处罚,保护广大消费者利益。 遇到权益受侵害后应保留好单据例如发票、收据,拍摄有关照片,最好能录音,这样证据效力更加明确。
医生警告
医疗器械美容不当可能造成毁容恶果
到没有医疗美容资质的美容院,通过非医学专家之手,用医疗器械进行激光嫩肤美容,其危害性怎样?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激光中心主任卢忠教授。卢教授表示,国家对医疗器械的监管是相当严格的,没有医学相关资质的单位和人员不得使用医疗器械对人体进行诊疗。如果消费者不幸被这些没有医学专业知识的人员用医疗器械损伤了皮肤,将导致许多的不良后果,皮肤过度被激光照射损伤后,将会起泡,严重的损伤还将导致不可逆的伤害,如色素永久性沉着甚至是疤痕,这样一来不但达不到先期美容的初衷,还将造成毁容的恶果。 卢教授呼吁,目前社会上美容店内开展类似的医疗美容活动相当猖獗,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医疗美容秩序,他希望相关行政部门应该加大执法力度和查处力度,切实有效地遏制这股美容待业中的违法现象,维护好良好的医疗美容环境,确保百姓不再受到金钱和肉体的双重伤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