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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单方解除合同要通知工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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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jfdaily.com  2008-1-11
樊律师:
  我公司是一家规模较大的企业,企业内部依法为职工成立了工会。以前,公司如果有人事变动要单方面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我们公司的做法一般是直接通知职工并支付足额补偿金,而不会在事前通知工会。
  现在,新的《劳动合同法》对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中,好像增加了需通知工会的程序。请问,《劳动合同法》对此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刘春

刘春:
  《劳动合同法》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从上述法律规定可知,《劳动合同法》要求企业在单方面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时必须依照法定程序通知工会,这就促使企业在作出有关决定时需审慎行事,而员工则可以借助工会的力量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的上述规定是对企业、员工及工会间的一次资源整合,体现了构建和谐劳资关系的基本法律精神。贵公司在以后需单方面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时应当遵循《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事先通知工会。
  樊律师陆炜助理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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