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维权|
海外投资:做好与风险共舞准备
——有关专家解析中国企业如何规避海外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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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中国改革开放吸引外来投资的同时,中国企业也到海外寻求投资机会。近年统计的数据显示,经商务部核准和备案的境外中资企业约1200家,中方协议投资额近80亿美元,投资项目涉及制造业、商务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能源开发以及建筑业等,投资区域分布在全球160多个国家和地区。
  “1995年,中信上海分公司在伦敦金属期货市场进行交易亏损4000多万美元;1997年,五矿香港分公司在金属期货市场炒期货亏损1亿多元人民币;1998年,株洲冶炼厂未经批准违规从事境外期货交易,在伦敦金属交易所大量卖空锌期货合约,最后被迫平仓亏损146亿元人民币;2004年,在新加坡上市的中航油因投机性石油衍生品交易导致的损失达554亿美元……”
  海外投资有许多成功的事例,然而正如上面的数据显示,在降低成本、追求利润和布局网点的过程中,由于中国企业对海外投资的投资环境和法律风险没有充足的认识,而存在诸多风险,企业损失惨重。如何规避这些风险呢?”

  观察:目前企业所面临的四大风险

  从事多年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研究的上海埂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吴田平分折认为,目前,中国企业海外投资主要面临以下四方面的风险:
  首先是政治风险。当初,中国A石油公司在委内瑞拉独资购买了一个油田,但是在委内瑞拉左翼新政府上台之后,中石油在这个油田的所有权被强制性地从100%压缩到25%,A石油因此遭受了巨大的损失。
  事实上,在资源丰富的非洲和拉美等国家,往往政局很不稳定,政权更迭和部族冲突是家常便饭。在政权更迭之后,对外资政策也会相应发生重大变化,特别是一些激进的民族主义者掌握政权之后,他们往往对于外国投资者采取敌视政策,认为外资是在掠夺他们的资源,使他们变得更加贫困,因此,他们往往会撕毁前任政府的正式承诺甚至书面合同,通过强制性方式剥夺外国投资者的权益,令外国投资者损失惨重。也有一些国家政府的外资政策朝令夕改,令外国投资者投诉无门。
  据介绍,国际评级机构——标准普尔和穆迪等对于世界各国都有主权评级,这些评级主要是对于各国政府在国际市场举债的违约程度进行评估,从而确定这些债务的投资价值以及相应的风险溢价。因此,中国企业选择海外投资时应多借鉴权威机构的评估意见,以便降低政治风险。
  其次,投资决策风险。中国B大型钢铁公司与秘鲁国营公司H P的交易可能是一桩遭遇麻烦最大的中国海外投资案例,它对中国在南美的声誉损害也最大。B钢铁1993年斥资12亿美元收购了秘鲁铁矿,当时还承诺会再向这座铁矿投资13亿美元。
  市场的变化损害了B钢铁在这项投资上的商业前景,一些具体经营行为更使它疏远了当地工人和社区,最终这一在秘鲁的铁矿仅收支平衡,导致投资失利。B钢铁也未履行对这家铁矿升级改造的诺言,而是向秘鲁官方缴纳了2500万美元罚款了事。
  因此,决策的正确与否往往决定企业的目标能否实现。境外企业是在不同的国家和社会环境下活动,必须充分了解东道国的经济、政治、文化、习俗等各方面的情况,才能在此基础上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第三,融资风险。中国企业海外投资普遍存在资金短缺问题,一是金融障碍,即我国银行提供的跨国服务基本上局限于传统的常规银行业务,自身投资参股于工商企业活动的很少。由于受传统体制的束缚,我国银行还不能对我国跨国公司的海外融资起到足够的支持作用。而跨国银行的海外分支机构一般不愿支持我国海外企业的融资,担心我国企业规模小、收益低、风险大,会给银行带来损失;二是企业对国际融资环境的研究和重视不足,对国际融资环境还不熟悉,利用国际融资的能力不强。
  因此,中国企业在投资决策时就要通盘核算投资资金是否充足,不能等投资实施后才临时融资,否则会影响投资的顺利运营。
  最后,政府管理及服务风险。一方面,由于中国对境外投资缺乏统一的导向、协调,各部门各地区之间以及企业之间各自为政,在有关国外一般性商务信息和政策法规的情报收集和传递方面,还未建立一个有效的渠道,因此,对外投资随意性大,造成海外重复投资、恶性竞争,影响中国境外投资的整体效益;另一方面,保护本国企业投资者境外投资利益的制度还很不完善,没有境外投资法,境外投资保险覆盖面窄,支持力度小,投资保护协定签订工作滞后。
  因此,中国企业应加强与中国驻当地国家的使馆、领馆的联系,及时掌握商务信息和政策法规,研究投资动向,制订科学的投资策略。同时,企业应多与中国政府驻外机构交流,促进政府间的协调,有利于解决企业在当地的问题。

  思考:海外投资规避风险的对策

  根据商务部研究所的一项数据表明,中国在海外投资的企业65%是亏损的。吴田平认为,企业到海外投资应当建立在科学的、对目标市场全面分析论证的基础之上,特别是在选择合作伙伴和咨询机构时要保持谨慎。
  要了解相关的法律。中国企业在海外遇到的法律问题很繁杂。如江苏昆山一家生产童车、玩具的企业,在进入欧美市场的同时,就申请了专利和商标等知识产权的保护,但东道国市场的其他竞争者仿冒其技术,侵犯了企业的知识产权,由于缺少资金和法律援助,企业一直无力提起诉讼。
  要妥善设计境外投资的企业组织形式。投资的组织形式应该属于投资所在国的主权管辖范围,应依照该国关于投资的法律规定办理。但是,无论在哪个国家投资,从控制法律风险及限制和减少经济责任看,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形式无疑是最佳的方式。
  当前,就海外投资的结构性安排,如果投资目标国是美国、加拿大、欧盟等发达国家,可以限于股权、债权、服务合同等方面的常规性考虑;如果投资目标是法治欠缺的发展中国家,以股权形式投资会面临财产被当地合法侵蚀的风险。就投资的行业而言,制造业和服务业的海外扩张,为了保证制造品质量和品牌价值,对海外企业进行内部控制是有必要的;而资源性企业的产出并不是与大众市场打交道的消费品,持股反而增加企业的海外产权风险,不妨以保证资源供给为首要目标,采取无股权但有长期服务合同的形式。
  另外,通过购买跨国公司股份的形式介入海外经营也是值得考虑的。依照公司法律,美国和欧盟对外国投资者的持股基本没有限制。中国公司可以通过公开购买股份,成为占较大股份的股东,进入董事会参与跨国经营。这样,外国公司在第三国获利以后,中国也能够分得一部分,这比自己去直接投资更安全。

  律师建议:借助各方力量共防风险

  上海光大律师事务所律师臧云霄给中国企业海外投资提出了建议,她认为,中国企业要注意结合多方面的力量规避风险:
  首先,中国企业在决定投资前要事先做好可行性研究。对拟投资的项目和投资国家或地区的政策、人文环境等具体情况进行认真和详细的调查研究。不做自己不擅长的、超出自身能力的项目,充分用好自身的比较优势,规避风险。
  其次,政府要强化服务功能。目前大多数发达国家都设立特别金融机构,对本国投资者在海外的投资活动,用贷款或出资的方式加以支持,如美国海外私人投资公司。而在中国企业在对外投资活动中,政府的缺位现象较严重。考虑到风险,国内金融机构一般不愿为中国企业的海外投资提供信贷支持。因此,迫切需要政府在金融机构及投资企业如之间架设桥梁,保证海外投资的中国企业资金链的畅通。
  最后,行业协会要发挥指导作用。行业协会要教会企业如何规避风险、如何寻找合适的合作方式、如何选择投资方向、如何避免恶性竞争等。协会应该就企业拟投资国家的基本情况提供咨询和指导,有条件地,对企业海外投资过程中碰到的问题进行主动协调。
作者:□佟莉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