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庭审|
摆象棋残局诱赌 未得逞干脆抢劫
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犯抢夺罪,二审法院改判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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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一些商业区、人流聚集区,用象棋残局诱赌者多为骗局。在本市,一位七旬老人被街头一个象棋残局吸引,摆棋者企图引诱其打赌骗取钱财,不料老人不上当。摆棋者恼羞成怒,抢下老人手指上的黄金戒指逃之夭夭,但最终被抓获归案。
  此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摆棋者王某到底构成抢夺罪还是抢劫罪?一、二审法院判决截然不同。
  去年11月6日,王某和同伙在本市街头以下象棋残局的方式企图诱骗路人参与,声称“破局即可赢钱”。其实,这完全是一场骗局,知情人都知道,当路人经过象棋残局处时,另一人会把这名路人拉到象棋前,邀请路人和摆棋者赌个输赢,并说此局路人肯定会赢,摆棋者也主动拿出自己的钱赌输赢。然而,这局棋在声言帮助路人的人的糊弄之下输掉了,摆棋者于是逼路人掏钱。其实这两人一个是骗子,一个是托儿。
  当王某看到一名七旬老人在旁观看象棋残局时,便拉着老人要对方参与。但老人不吃这一套,王某等人在诱赌不成后,看见老人右手无名指上戴着一枚黄金戒指,遂起歹念,强行拉住老人的手从其手指上将黄金戒指掰下。之后王某在逃跑途中被人赃俱获。经估价鉴定,这枚黄金戒指价值人民币1837.26元。
  此案进入司法程序后,一审法院以抢夺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一审判决后,检察机关认为,王某的行为足以形成对被害人的人身强制,致其不能反抗,从而劫取被害人财物,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应以抢劫罪对被告人王某定罪。
  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错误,量刑不当,应予改判。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判决撤销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此案终审判决后,审理此案的法官透露,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完全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依法应当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王某在公共场所,伙同他人明目张胆地对处于弱势的老人实施抢劫,劫取了老人戴在手指上的价值人民币1800余元的黄金戒指,情节比较恶劣,且王某到案后交代态度不诚。
  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不受侵犯,二审法院判决撤销一审法院判决,根据王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

   法律解读  抢劫罪和抢夺罪一字之差区别大
  
  抢劫罪与抢夺罪同属于侵犯财产类犯罪,在主观上都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在客观上都是公开夺取财物。四个要素决定二者的区别:
  第一,侵犯的客体不同。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财产权利,也侵犯了人身权利;而抢夺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只侵犯了财产权利。
  第二,客观表现不同。抢劫罪是对被害人实施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当场劫取财物;而抢夺罪是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抢夺行为的着力点在于财物,而不在于被害人本身。
  第三,构成犯罪的数额要求不同。抢劫罪由于对被害人的危害程度大于抢夺罪,因此没有数额的要求,而抢夺罪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才能构成。
  第四,主体的年龄要求不同。抢劫罪的主体只要年满14周岁就可以构成,而抢夺罪的主体必须年满16周岁。
作者:□法治报记者 刘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