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伪造强奸未遂证据
玄英洗清不白之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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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ww.jfdaily.com 2008-5-9 稿件来源:解放网-i时代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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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韩国当红明星玄英因为涉嫌伪造10年前一起强奸未遂案的证据,被诉索赔1.2亿韩元。昨天,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起诉,玄英终于洗脱罪名。 玄英所属的经纪公司春日娱乐公司方面表示:“玄英期间默默承受了很大的内心痛苦,非常高兴判决为她洗去了冤屈。”J某则对法院的判决表示意外,更声称还有很多相关资料没有公开,肯定会上诉到底。 1998年,电视节目制作公司导演J某与当时还是电视节目解说员的玄英一起到国外拍摄纪录片,后来因“涉嫌强奸未遂及违反暴力行为处罚相关法律”被玄英起诉。J某当时因此案被一审判处实刑,二审被判缓期执行。去年4月,J某以玄英幕后伪造此案证据为由进行了起诉,要求玄英支付1.2亿韩元的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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