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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住宅| |
经济适用房设计须“粗粮细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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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ww.jfdaily.com 2008-5-12 稿件来源:解放网-房地产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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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观察
本市将加大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力度。今年新建400万平方米,五年内建设2000万平方米,共计30万套。在设计中是舒适还是“将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专家委员会委员史勇等专家建言:尽管经济适用房的供应对象是中低收入家庭,但设计时必须“粗粮细做”,考虑区域规划、布局设计、功能空间、节能降耗等多方面因素,在不多的资金和有限的空间中,尽可能设计出合理、舒适的户型,而不能随意降低标准。
基本功能不可少
史勇认为,经济适用房首先应该是一套合格的房子,必须具备基本生活功能。不能将不达标的房子供应给中低收入家庭。从房子本身的定义来说,经济适用房设计必须具备基本要素,达到老百姓能够接受和认可的标准。在基本保障性指标上,绝不能一味地追求最下限。有些开发商、设计企业在经济适用房设计建设中,为了减少成本,出现了“无限制地把标准降低”的苗头,一味地降低标准,这种现象要引起警惕。 在处理具体问题时,可能需要超越标准规范。如强制标准规定,小区要按一定的比例配备一定的机动车车位,但经济适用房的居民都是中低收入家庭,暂时买不起汽车。这样的小区还要不要配车位、配多少?类似这种需要突破规范的情况,须在实际调研和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决定。其他的如住房面积、必要的公共空间等保障性的要求,则必须按规范去做。
选择位置不太远
现实中曾经有过这样的事例,符合条件入住配套房的家庭最终选择放弃,原因是位置太偏远,会增加额外的生活成本。有专家表示,经济适用房不能完全从经济利益的角度来衡量,还要从完善城市功能的角度来考虑。它是为了满足大多数中低收入家庭的需要而出现的,如果全部建在城市的远郊区域,将大大增加居民的生活和工作成本,也会给城市带来巨大的交通压力。从规划的角度考虑,经济适用房的建设不仅要考虑成本,还要考虑居民的就业问题。一般来说,工作机会往往靠近市区,甚至在经济密集地区,如果把经济适用房建在远离城市的地区,容易给居民就业带来压力,引发新的矛盾。经济适用房最好建在城市主干道或工作机会较多的地方。对经济适用房,政府划拨土地时不能仅仅从经济利益的角度来考虑。 在谈到“配建”和“集中建”的问题上,有专家表示,在一些大规模的区域或大型社区内配建经济适用房是很合理的,但是对于部分独立管理的住区,则不一定适合建经济适用房。例如一些高档社区,公共服务、物业管理等费用高昂,并不适合建经济适用房,即使建了,高额的生活成本也会给中低收入家庭带来负担,并且还有可能由于价值观、生活习惯等原因引发矛盾。在规划经济适用项目时,不能机械地照比例划地皮,应该尽可能以区域为基础,涉及到具体地块时则应以当地实际情况为依据。
技术含量不偏废
经济适用房在设计时更应注重科技含量和节能要求。它的设计困难是,如何在有限的空间里实现功能的完整,如何提高有限空间的使用性能,如何科学合理地通过空间的整合和拆分实现高效利用的目的,这是一门精深的学问。目前在经济适用房设计中,存在一些结构和空间浪费的现象,这既造成了建筑过程中成本的浪费,也加大了使用过程中能源的耗费。 有专家认为,中低收入人群普遍生活节俭。如果在建设时不注意节能设计,会加大其生活成本。节能设计得好,提高房屋的保温性,夏天不开空调也能舒适度过,对买不起空调的家庭来说就大有好处。一些既有住宅项目的节能改造实践证明,经济适用房的技术含量和节能设计的要求应该更高。要通过建筑规划、布局设计等手段,在有限的空间里实现功能的科学完整,降低生活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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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军硕郁放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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