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五一”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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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ww.jfdaily.com 2008-5-5 稿件来源:解放网-房地产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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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田苗苗)从5月1日起,新修订的《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与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同日实施。 此次修订的《规定》,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更加便利的公开渠道和条件,确保公众可以通过政府网站、国家档案馆、政府公报、公共阅览室等多种渠道获取信息。 上海市早在2004年就在全国省级政府中率先推行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管理规范和社会发展计划方面,如市规划局出台了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编目细则,进一步明确了各类规划的公开主体、公开要素、公开时限和公开方式;在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如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信息得到了及时公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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