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诉女主角:橙子(化名),23岁,职员
“你还记得我么?明天上午见面,行不行?”1月中旬,橙子曾急切地约我见面,但因故爽约。隔了将近一个月,她又焦虑地在留言信箱里留言,希望我能尽快采访她。
第二天一早,我赶到报社。橙子匆匆而至,落座后,她摘下口罩,我惊讶地发现,她脸上有明显的抓痕,连忙问她是怎么回事。她苦笑了一下,说是与男友杉杉(化名)争执时受的伤。
他一急就扼住我脖子
2006年底,我和杉杉通过互联网相识,很自然地开始相恋。可能因为我是外地人吧,他母亲一开始就不同意。但我俩还是坚持了下来。几个月后,杉杉出了一场车祸,住了两个月的医院。在医院里,我第一次见到他的父母。之后,他家人不再公开反对我们来往,但态度一直不冷不热的。
像所有的情侣一样,我和杉杉在一起有许多甜蜜时光,也会争争吵吵,甚至动手。他比我内向,爱把心事闷在心里,脾气又有些暴,一旦发起火来,就不计后果。他属于那种比较“霸道”的男友,只要在我的手机通讯录里看到男孩子的名字,就会打电话给对方,叫人家不要打我的主意,还说如果我和他因此分手了,他不会放过人家。其实,那些男孩子不过是我的同乡。为了避免冲突,我从此就不再和他们联系了。
去年9月,我去杉杉家做客,因一件琐事两人闹不开心,我脾气也不大好,见他躺在床上,我就上前把他的被子掀掉。他当场火了,重重地打了我两下。我转身要走,他怕被父母发现我们在吵架,一急就扼住我的脖子。这件事后,我想分手,他又赔礼道歉,又写保证书,我心一软,又和他谈了下去。
“在此之后,我还有几次想分手。但交往久了,毕竟有感情……”橙子咬了咬嘴唇,声音忽然低了下去。
他让我先回家治病
2007年11月,我回家探亲,杉杉同行。这是他第一次拜访我父母。见面后他突然提出,希望我家同意我们结婚,顺道把结婚证明也开好,带回上海。
我虽然有些意外,但事先知道杉杉家的房子要动迁,如果户口簿上多一个人头,就能够多几万元动迁款。可我父母不了解这个背景,他们觉得才见到杉杉的面,还没来得及充分了解,就要认他做女婿,这种做法不太妥当。加之杉杉的父母没露面,也没打来电话表明态度,我的家人反复考虑,回绝了杉杉的请求,希望我们再相处一段时间。
回到上海,我知道这样的结果肯定令杉杉的父母不满意,就没敢登门,也没打电话。这样做,当然有失礼数。
没过几天,杉杉的母亲打来电话,明确表示让我们尽快分手。杉杉不肯,从家里搬了出来。他父母的态度变得很坚决,催促他要么断绝父子关系,要么离开我。这让杉杉背负了很大的压力。
就在这时,我被查出患有一种慢性疾病。这种病虽然不是什么重病,但需要长期坚持治疗,为此我很烦恼。杉杉的家人听说后,更加反对我们在一起。12月的一天,杉杉找到我,劝我先回家去治病。我问我们的感情怎么办,他不置可否,这让我很担心。
正巧我的朋友也患过和橙子相同的病,我举朋友的例子开导橙子,让她不要盲目地背思想包袱。她点点头,重重地叹了口气:“紧接着,我又遇到了更大的麻烦。”
他家说我是故意讹诈
我知道,杉杉有点动摇了。因为不甘心失去他,失去这份我很珍惜的感情,我反复和他沟通,有时也会小吵小闹。元旦过后,杉杉要么关手机,要么不接我的电话。爱情,变得岌岌可危。
为了让彼此冷静地思考一段时间,我有半个多月的时间没和杉杉联系。1月中旬,我发现自己的身体出了“问题”,到医院一查,医生说我怀孕了。这让我又意外又烦恼:由于患了慢性病,医生提醒过我,在治疗期间是不宜怀孕的。联系不到杉杉,我只好登门拜访他父母,汇报了这个情况。他母亲一听,就表示我肚子里肯定不是杉杉的孩子,我是故意以此来讹诈他家的。我很气愤,表示除了杉杉,我绝对没和其他异性有过亲密接触。他家依然否认我的怀孕与杉杉有关,还说有本事让我去法院告他,他们只看法律的裁决。
1月底,我终于见到杉杉。因为他的家人始终认为我怀孕的消息是假的,我就让他陪着去医院复查。医生非常肯定地说我怀孕了,并劝我不要把孩子生下来,因为我正在服用治疗慢性病的药,肯定会对胎儿的发育有影响。从医院出来,杉杉叹了口气,表示不管孩子是不是他的,都不能生下来。我很矛盾,第一是怕如果打掉这个孩子,我将来很难再怀孕;其次是不甘心我和杉杉的爱情就此走到尽头,希望这个孩子能成为我俩和好的“催化剂”。
那天在路边,我和杉杉聊了一个多小时,越谈越不投机。他说事已至此,感情肯定没戏了,还说他已经在谈新的女朋友,并拿出手机让我浏览他俩的聊天记录。
我感觉心里很不舒服:这边还没和我分手,那边就已经发展新恋情了,我们的爱情竟然如此不堪一击么?他又劝我把孩子打掉,还说会适当补偿我,让我“开个价”。我觉得感情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非常生气,一时激动,打了他两巴掌。他起初还比较冷静,没还手,说打吧打吧,打完就结束。但后来我们彻底谈崩了,他控制不住情绪,一下子就把我的脸给抓花了。
借着灯光,我望了望橙子脸上的伤痕,情不自禁地摇摇头:“有事说事,不能动手。毕竟是女孩子,脸伤成这样。”橙子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第二天我都不敢照镜子,出门就得戴口罩。”
第二天一早,杉杉不停地打我的电话,说他和那个女孩刚刚认识,根本没在谈朋友,还说要陪我去医院治伤。我没理他,心里一阵阵难过:在上海,我没有亲友,一直把杉杉当成最亲的人,尽管他父母始终不看好我们的恋情,我还是很盼望这段感情能够最终开花结果。没想到我得病后,杉杉的态度就变了,甚至得知我怀了他的孩子,他也没有回心转意,还是要和我分手,甚至对我动粗……
时间一天天过去,我依然拿不定主意。不知道是不是重重打击让我的心态发生了问题,我真的不想打掉这个孩子。在街头看到别人家的小孩子在玩耍,我就会情不自禁地停下脚步,一边欣赏孩子的笑脸,一边想像着自己的宝宝出生后是什么样子……
现在,我不敢跟家里讲我怀孕的事,医生、杉杉都劝我尽早做手术,我却觉得舍不得。每每夜深人静时,我就反复思考:之所以走到这一步,是谁的错?我应该为自己的选择买单,还是应该让杉杉来赔偿部分损失呢?
请为激情加一道“闸”
在与许多倾诉者的交流中,对方常常会向我咨询与婚姻法、民法等法律相关的问题。其中不少与橙子境遇相仿的女性倾诉者,都曾经向我咨询过以下这个问题:男女朋友闹分手或者已经分手,女方却发现自己怀孕了,医生建议立即进行手术中止妊娠,在这种情况下,女方是否能够向男方提出分担费用(手术费及误工费、营养费等),或进一步提出赔偿“精神损失费”等要求呢?
我特意就此问题采访了宋仲春律师。宋律师表示,男女双方未婚同居关系不属于法律保护的关系,这种同居关系在法律上与平常的普通朋友关系没有本质区别。鉴于男女双方都是成年人,如果女方怀孕,应被视为自愿行为,并不能认定一方有过错,应该各自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期间存在欺诈、胁迫的问题除外)。如果女方需要接受手术中止妊娠,男方从道义上讲应该负担一部分费用,但从法律上讲,男方没有强制的法律义务。当然,如果女方因怀孕、流产手术而造成身体上的损伤时,那么则另当别论。如果我对专家人士的解释没有产生理解偏差,那就意味着,男方或许该为女方负上一定道义上的责任,但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男方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如果女方对此不满,真的对簿公堂,女方不一定能够打赢这场官司。
听了律师的解释,我真的想提醒所有恋爱中的情侣,尤其是女孩子:千万记得为自己的激情加一道“闸”,女孩子要懂得保护自己,男孩子也要格外体贴自己心爱的女孩。
此外,橙子试图以肚子里的孩子来挽救她与男友的爱情,这种想法我认为也非常不足取。“强扭的瓜不甜”,如果她的男友真的决定分手,靠这一招不仅无法令他回心转意,反会令他产生反感。退一步讲,男友即使暂时回到她身边,但如果双方不能很好地沟通,心平气和地规划未来,那么这种勉强回归的爱情也注定是脆弱的、经不起考验的。当今之计,橙子不如与男友理性沟通,以她的自身健康为第一要务,做好一系列善后事宜。
倾诉女主角:橙子(化名),23岁,职员
“你还记得我么?明天上午见面,行不行?”1月中旬,橙子曾急切地约我见面,但因故爽约。隔了将近一个月,她又焦虑地在留言信箱里留言,希望我能尽快采访她。
第二天一早,我赶到报社。橙子匆匆而至,落座后,她摘下口罩,我惊讶地发现,她脸上有明显的抓痕,连忙问她是怎么回事。她苦笑了一下,说是与男友杉杉(化名)争执时受的伤。
他一急就扼住我脖子
2006年底,我和杉杉通过互联网相识,很自然地开始相恋。可能因为我是外地人吧,他母亲一开始就不同意。但我俩还是坚持了下来。几个月后,杉杉出了一场车祸,住了两个月的医院。在医院里,我第一次见到他的父母。之后,他家人不再公开反对我们来往,但态度一直不冷不热的。
像所有的情侣一样,我和杉杉在一起有许多甜蜜时光,也会争争吵吵,甚至动手。他比我内向,爱把心事闷在心里,脾气又有些暴,一旦发起火来,就不计后果。他属于那种比较“霸道”的男友,只要在我的手机通讯录里看到男孩子的名字,就会打电话给对方,叫人家不要打我的主意,还说如果我和他因此分手了,他不会放过人家。其实,那些男孩子不过是我的同乡。为了避免冲突,我从此就不再和他们联系了。
去年9月,我去杉杉家做客,因一件琐事两人闹不开心,我脾气也不大好,见他躺在床上,我就上前把他的被子掀掉。他当场火了,重重地打了我两下。我转身要走,他怕被父母发现我们在吵架,一急就扼住我的脖子。这件事后,我想分手,他又赔礼道歉,又写保证书,我心一软,又和他谈了下去。
“在此之后,我还有几次想分手。但交往久了,毕竟有感情……”橙子咬了咬嘴唇,声音忽然低了下去。
他让我先回家治病
2007年11月,我回家探亲,杉杉同行。这是他第一次拜访我父母。见面后他突然提出,希望我家同意我们结婚,顺道把结婚证明也开好,带回上海。
我虽然有些意外,但事先知道杉杉家的房子要动迁,如果户口簿上多一个人头,就能够多几万元动迁款。可我父母不了解这个背景,他们觉得才见到杉杉的面,还没来得及充分了解,就要认他做女婿,这种做法不太妥当。加之杉杉的父母没露面,也没打来电话表明态度,我的家人反复考虑,回绝了杉杉的请求,希望我们再相处一段时间。
回到上海,我知道这样的结果肯定令杉杉的父母不满意,就没敢登门,也没打电话。这样做,当然有失礼数。
没过几天,杉杉的母亲打来电话,明确表示让我们尽快分手。杉杉不肯,从家里搬了出来。他父母的态度变得很坚决,催促他要么断绝父子关系,要么离开我。这让杉杉背负了很大的压力。
就在这时,我被查出患有一种慢性疾病。这种病虽然不是什么重病,但需要长期坚持治疗,为此我很烦恼。杉杉的家人听说后,更加反对我们在一起。12月的一天,杉杉找到我,劝我先回家去治病。我问我们的感情怎么办,他不置可否,这让我很担心。
正巧我的朋友也患过和橙子相同的病,我举朋友的例子开导橙子,让她不要盲目地背思想包袱。她点点头,重重地叹了口气:“紧接着,我又遇到了更大的麻烦。”
他家说我是故意讹诈
我知道,杉杉有点动摇了。因为不甘心失去他,失去这份我很珍惜的感情,我反复和他沟通,有时也会小吵小闹。元旦过后,杉杉要么关手机,要么不接我的电话。爱情,变得岌岌可危。
为了让彼此冷静地思考一段时间,我有半个多月的时间没和杉杉联系。1月中旬,我发现自己的身体出了“问题”,到医院一查,医生说我怀孕了。这让我又意外又烦恼:由于患了慢性病,医生提醒过我,在治疗期间是不宜怀孕的。联系不到杉杉,我只好登门拜访他父母,汇报了这个情况。他母亲一听,就表示我肚子里肯定不是杉杉的孩子,我是故意以此来讹诈他家的。我很气愤,表示除了杉杉,我绝对没和其他异性有过亲密接触。他家依然否认我的怀孕与杉杉有关,还说有本事让我去法院告他,他们只看法律的裁决。
1月底,我终于见到杉杉。因为他的家人始终认为我怀孕的消息是假的,我就让他陪着去医院复查。医生非常肯定地说我怀孕了,并劝我不要把孩子生下来,因为我正在服用治疗慢性病的药,肯定会对胎儿的发育有影响。从医院出来,杉杉叹了口气,表示不管孩子是不是他的,都不能生下来。我很矛盾,第一是怕如果打掉这个孩子,我将来很难再怀孕;其次是不甘心我和杉杉的爱情就此走到尽头,希望这个孩子能成为我俩和好的“催化剂”。
那天在路边,我和杉杉聊了一个多小时,越谈越不投机。他说事已至此,感情肯定没戏了,还说他已经在谈新的女朋友,并拿出手机让我浏览他俩的聊天记录。
我感觉心里很不舒服:这边还没和我分手,那边就已经发展新恋情了,我们的爱情竟然如此不堪一击么?他又劝我把孩子打掉,还说会适当补偿我,让我“开个价”。我觉得感情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非常生气,一时激动,打了他两巴掌。他起初还比较冷静,没还手,说打吧打吧,打完就结束。但后来我们彻底谈崩了,他控制不住情绪,一下子就把我的脸给抓花了。
借着灯光,我望了望橙子脸上的伤痕,情不自禁地摇摇头:“有事说事,不能动手。毕竟是女孩子,脸伤成这样。”橙子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第二天我都不敢照镜子,出门就得戴口罩。”
第二天一早,杉杉不停地打我的电话,说他和那个女孩刚刚认识,根本没在谈朋友,还说要陪我去医院治伤。我没理他,心里一阵阵难过:在上海,我没有亲友,一直把杉杉当成最亲的人,尽管他父母始终不看好我们的恋情,我还是很盼望这段感情能够最终开花结果。没想到我得病后,杉杉的态度就变了,甚至得知我怀了他的孩子,他也没有回心转意,还是要和我分手,甚至对我动粗……
时间一天天过去,我依然拿不定主意。不知道是不是重重打击让我的心态发生了问题,我真的不想打掉这个孩子。在街头看到别人家的小孩子在玩耍,我就会情不自禁地停下脚步,一边欣赏孩子的笑脸,一边想像着自己的宝宝出生后是什么样子……
现在,我不敢跟家里讲我怀孕的事,医生、杉杉都劝我尽早做手术,我却觉得舍不得。每每夜深人静时,我就反复思考:之所以走到这一步,是谁的错?我应该为自己的选择买单,还是应该让杉杉来赔偿部分损失呢?
请为激情加一道“闸”
在与许多倾诉者的交流中,对方常常会向我咨询与婚姻法、民法等法律相关的问题。其中不少与橙子境遇相仿的女性倾诉者,都曾经向我咨询过以下这个问题:男女朋友闹分手或者已经分手,女方却发现自己怀孕了,医生建议立即进行手术中止妊娠,在这种情况下,女方是否能够向男方提出分担费用(手术费及误工费、营养费等),或进一步提出赔偿“精神损失费”等要求呢?
我特意就此问题采访了宋仲春律师。宋律师表示,男女双方未婚同居关系不属于法律保护的关系,这种同居关系在法律上与平常的普通朋友关系没有本质区别。鉴于男女双方都是成年人,如果女方怀孕,应被视为自愿行为,并不能认定一方有过错,应该各自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期间存在欺诈、胁迫的问题除外)。如果女方需要接受手术中止妊娠,男方从道义上讲应该负担一部分费用,但从法律上讲,男方没有强制的法律义务。当然,如果女方因怀孕、流产手术而造成身体上的损伤时,那么则另当别论。如果我对专家人士的解释没有产生理解偏差,那就意味着,男方或许该为女方负上一定道义上的责任,但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男方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如果女方对此不满,真的对簿公堂,女方不一定能够打赢这场官司。
听了律师的解释,我真的想提醒所有恋爱中的情侣,尤其是女孩子:千万记得为自己的激情加一道“闸”,女孩子要懂得保护自己,男孩子也要格外体贴自己心爱的女孩。
此外,橙子试图以肚子里的孩子来挽救她与男友的爱情,这种想法我认为也非常不足取。“强扭的瓜不甜”,如果她的男友真的决定分手,靠这一招不仅无法令他回心转意,反会令他产生反感。退一步讲,男友即使暂时回到她身边,但如果双方不能很好地沟通,心平气和地规划未来,那么这种勉强回归的爱情也注定是脆弱的、经不起考验的。当今之计,橙子不如与男友理性沟通,以她的自身健康为第一要务,做好一系列善后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