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jfdaily.com 2008-5-13 02:01
稿件来源:解放网—
新闻晨报
一旦出现患者病情危急没有立即通知医生、泄露患者隐私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将失去护士资格。昨天是国际护士节,我国第一部关于护士和护理工作的法规《护士条例》正式施行。昨天,记者了解到,目前上海有4.67万名护士,针对新实施的《护士条例》上海各大医院都在加强对护士的培训,护士今后不仅仅是遵照医生医嘱护理病人,更要有快速诊断病情的能力。
发现违规医嘱及时报告 《护士条例》规定,护士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护士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必要时,应当向该医师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或者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服务管理的人员报告。护士一旦出现失职行为情节严重的,暂停其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护士执业证书。目前沪上不少医院已经要求护士对医生的医嘱进行把关。
上海市护理学会秘书长徐筱萍主任护师透露:“过去,好护士的标准是‘一针见血’,现在护士不仅要和医生一起攻克疾病,更要关注病人的全身心健康。”目前,一些大医院开设护理门诊,由护士坐堂,对糖尿病、造口术后患者等进行护理指导;有的社区医疗机构还推出聊天护士,由专职护士对患者进行心理疏导。
不得议论患者隐私 根据《条例》规定,护士有责任和义务切实保护患者的隐私,如果护士泄露患者隐私,情节严重将可能被吊销护士执业证书。
据上海市护理学会秘书长徐筱萍介绍,本市已对《条例》有关保护患者隐私的内容进行了具体细化,如规定护士在为住院患者打针换药过程中,必须把挂帘拉上与其他患者隔开;护士与护士之间交接班时只能谈及患者护理工作方面的事宜;患者本人的某些生理特征,护士不能告诉其他住院患者;未经允许,患者的所有医、护信息,护士不能向外泄露等。
复旦大学附属华东医院护理部主任助理宫克告诉记者,由于在医院里护士与患者接触的时间最长,患者出于对护士的信任,往往把家里的一些隐私事件讲给护士听,为此医院还把患者家里情况也纳入保护隐私的范畴,规定护士不能在医院里议论有关患者家里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