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网 > 新闻频道 > 上海 > 正文
相关新闻
六个区域试点《小餐饮单位卫生规范》
www.jfdaily.com 2007-12-5 01:38 稿件来源:新闻晨报
  □记者陈里予
  晨报讯 烧好的菜不能在常温下存放两个小时,蚶类、醉蟹、醉虾、河豚鱼不能露面。昨天,记者从上海市食药监局了解到,《小餐饮单位卫生规范》首先在徐汇区六个区域进行试点。今后全市两万多家小饭店、快餐店、小吃店等将逐步进入规范范围之中。
  凡是加工经营场所面积小于等于150平方米的小型饭店都被监管部门归为小餐饮店。据统计,本市共有3万余家餐饮单位,其中近70%为小餐饮单位。这些店因面积小、人员少,变更快而长期成为监管的死角和难点。
  为此,徐汇区食药监局首先试点推出了一份区域性的小餐饮单位试点规范。据了解,这是食品安全领域内第一份针对小餐饮店的可操作性监管文本。目前已经在徐汇区的天钥桥路、美罗城、田林地区、南站地区、宛平南路和凌云地区等6个区域试点推行,监管人员每周都会监督检查,并公示检查结果。
  《小餐饮单位卫生规范》明确,多个冰柜储藏食品被浓缩至一个冰箱里放置生熟食品;多个洗涤龙头被浓缩至荤菜、素菜两个水池洗涤处理;不在露天洗菜或拣菜;严禁经营未经检验肉类制品或使用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品加工食品;严禁经营河豚鱼(干)、来源不明的菌菇类等食品。另外,规范明确小餐饮店必须严格进货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