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jfdaily.com 2008-6-3 12:18
稿件来源:解放网—
新闻晚报
晚报讯 本市除市车辆管理所机动车管理科以外,委托5个汽车交易市场办证点和31家机动车社会上牌点核发在本市道路行驶的
《临时行驶车号牌》业务。
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在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时,需要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二)机动车来历凭证;(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未注册登记车辆在本市道路内使用的《临时行驶车号牌》有效期为5天,每辆机动车可以办理2次。开往外省市道路行驶的
《临时行驶车号牌》,最多不超过30天,每车可办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