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网 > 新闻频道 > 社会 > 正文
阜阳豪华办公楼举报人蹊跷死亡
www.jfdaily.com 2008-4-25 08:36 稿件来源:解放网上海法治报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要想使其灭亡,必先使其疯狂;快要退休的李国福总算“沉默”了。2008年3月13日凌晨4时55分,阜阳市颍泉区豪华办公楼“白宫”举报人李国福在安徽省第一监狱医院“蹊跷”死亡。因为再有几个小时,他就可以见到自己的代理律师了。但是,他见不到了,他上吊死了。
  
  举报人蹊跷死亡,后果严重否?
  
  李国福的家属疑窦丛生:李国福生前性格开朗,从未流露过死的念头,管教和同室人均表示,李国福情绪正常,没想到他会死,怎么会突然自杀?在死亡现场,上吊的铁栅门横栏与李国福身高相当,怎么能吊死人呢?上吊的布条是从哪里来的呢?而死亡鉴定书上说是用绳索上吊的,两者说法为何不同?监狱有两道安全岗,李国福上吊的铁栅栏后就是一条路,对面还有值班的人,怎么没人发现他上吊、听到他挣扎的呻吟?他锁骨附近、后颈部和背部有大片青紫哪来的?上吊死的人怎会紧闭嘴巴?

  好在朗朗乾坤,相信这些问题不久会有答案的。李国福在一份题目为《数千农民在流泪,万亩良田被糟蹋》的举报信中,列举了张治安的六项罪名,一、欺上压下,无任何审批手续强行征地万余亩;二,藐视法纪、顶风作案,拆除一个小学建成美国白宫样式的新大楼,耗资巨大,而且是“三无”违章建筑;三、滥用土地,以土地换黑金,用耕地建别墅群;四、挪用资金,2005年至2006年,张在生态园内建了一个高尔夫球场、跑马场和吃住游乐为一体的别墅区供玩乐,所用资金基本为他挪用水利资金和教育资金2000万元……

  他的蹊跷死亡引燃了舆论关注。眼前当务之急,需要局外公检法司介入,查清事实真相。
  
  阜阳白宫主人拿啥向他的上级汇报
  
  《中国青年报》的后续报道说,大概迫于压力,颍泉区委书记张治安不得不向市里领导汇报有关情况。

  张治安能汇报什么呢?

  他能汇报自己“有错”乃至“有罪”?依常理推测不会。你说他能汇报因为举报人得罪过他,他就要部署区检察院和纪委收集举报人的材料,随后就是将举报人带走、拘留、逮捕,然后是蹊跷死亡?不会。因为这样做,且不谈什么“司法独立”,至少说明不合司法程序,不是在“依法治国”。再说,他的所作所为虽然不能说在此次报道之前尽人皆知,也不能说全是“暗箱操作”。他拆除一所小学,违法占地,耗费巨资建成美国白宫样式的新大楼有目共睹。而他到底向多少官员行过贿,局外人当然不知,但从此次媒体报道中毕竟也还是能看到一些“蛛丝马迹”,比如报道中一句“张治安行贿金额中有10万元被法院认定为张华琪索贿”就可以证明张治安在向官员行贿这一点上不是“小打小闹”。连当地法院公开认定这个“一把手”有进行巨额行贿事实都不能影响其“前程”。

  既然上面所说这些都不可能汇报,他又能汇报什么呢?这是很多读者都想知道的吧。
  
  追问阜阳白宫举报人蹊跷死亡
  
  从报道中看,这个举报人在行使了自己的公民权利后,即遇到种种麻烦和迫害。先是被反贪局逮捕,锒铛入狱,在看守所即便双目失明也不许取保候审;接着其妻子子女数人被认定有病,送进精神病院;后来举报人在严密看管的监狱医院被宣布为自杀身亡;日前,死者家属又受到威胁和恐吓。这件事情如果发生在电影里,已经够让人恐怖的了,如今发生在现实社会里,不能不让人愤怒,希望司法机关独立办案,让真相大白于天下,追究所有责任人的刑事和民事责任。

  如何防止冤假错案出现,关键是需要有一套严密的法制体系,严格遵守程序公正。其中至关重要的是司法机关要独立办案,互相制约,不受任何权力的干扰,不搞有罪推定,不搞刑讯逼供等等。“十年动乱”制造了无数个冤假错案,使我国的民主和法制受到难以挽回的巨大损失,受害的依然是我们的国家、我们的人民。从安徽阜阳颖泉区“白宫”举报人事件看,那里既有逮捕、刑讯逼供,又有制造罪名、威逼恐吓,试问一下,正常的法律程序哪去了?公开的审判哪去了?为什么没有舆论的参与和监督?为什么没有被害人及其家属申辩的声音?这样的法制环境,怎么会有公平正义,怎么会有和谐稳定,怎么会有老百姓的福祉?
  
  打虎失败,何来信心揭举报人死亡之谜
  
  现在不少人听到华南虎就烦。但不管有多烦,一遇到无法揭开的黑幕,就会有人提起华南虎。

  这些天《中国青年报》独家报道了安徽阜阳“白宫”举报人李国福蹊跷死于狱中,显然,又一只“华南虎”来了。

  面对无孔不入的地方权力,面对当地发动起来高效运转的社会机器,无力的公民能从可怜的蛛丝马迹上探究到什么?你能靠近真相到哪一步?100多家网站转载,数百万计网友评论,网民强烈要求彻查真相,给人民一个交代,但除了呼吁还能怎样?舆论能揭开真相吗?再没有其他事件能掀起华南虎事件那样旷日持久且声势浩大的舆论高潮了,但是,真相呢?

  试图靠舆论来揭开真相的努力,在华南虎事件中我们已表现得淋漓尽致。从网络到纸媒,从纸媒到两会会场,舆论能做的事,基本在这一事件中都做完了,可真相仍旧捂在黑幕之下。

  豪华政府大楼举报人死亡之谜背后的权力背景,远比华南虎来得强大,利益也更复杂,这已不是几张照片真假的闲情逸致,而是事关人的生死,事关权力腐败、司法公正的宏大命题……遇上任何被权力之手捂盖的黑幕,我们都会想到那只华丽的纸老虎。老虎不死,又何有信心与热情再挑战什么?
  
  阜阳白宫举报人蹊跷死亡暴露了什么
  
  对李国福死亡原因尚需要进一步调查,同时他的遭遇也对举报制度提出了一系列拷问,第一,当地有关方面如何知道是李举报的,举报规定的保密制度落实到哪去了?这说明举报人信息的保密出了问题。

  第二,对举报人的人身保护又哪去了。《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近年以来不断有举报人被迫害的事件出现,从被劳动教养的李文娟,到险遭砍杀的花锦平,至被砍断脚筋的龚远明。最高检资料显示,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每年发生的对证人、举报人报复致残致死案件由每年不足500件上升到现在的每年1200多件。

  这是否说明,有必要完善相关法律,强化对举报人的保护力度?目前,《刑法》第254条虽然规定了报复陷害罪,但类似案件在司法实践中鲜有启动和操作。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刑法》仅规定了刑种和刑期,但未解释何为报复陷害,罪状过于简单。对该法条的司法解释又超越了法律本身,规定情节严重的才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增加了立案标准。

  除此之外,对举报人保护侧重于事前保护还是事后惩罚至关重要。一些法治先进国家,都是将事先保护放在第一位,如美国l997年l0月修订的美国法典规定的保护措施包括:为其设计一个匿名的身份,帮助其在一个不会被认出的新的城市生活。

  如果这样的保护措施能落实到位,一定会有更多的公民勇敢地站出来与腐败滥权做斗争,而司法又能节约多少成本,举报人不须上访又将节约多少社会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