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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霆提起无罪上诉 二审或换律师
诉状通过看守所提交广东高院
www.jfdaily.com 2008-4-10 02:02 稿件来源:解放网新闻晨报

  □记者张源
  晨报讯 今天是许霆案一审判决后上诉期限的最后一天,在与辩护律师见面后,许霆昨日在上诉状上签字,明确表示将进行无罪上诉,上诉状通过许霆所在的看守所直接提交给了广东省高院。
  尽管在一审宣判后,许霆曾当众表示不会上诉,但其父许彩亮认定那是儿子在看到无期到五年的巨大转变后“一时没想清楚”。许彩亮事后多次对外宣称将继续坚持无罪上诉。
  我国法律规定上诉不加刑,在当面听取了辩护律师的意见后,许霆改变了在法庭上不上诉的决定,表示他对判决书的一些细节不服,正式签字提交无罪上诉。
  许彩亮曾向记者如此评价他对许霆案一审判决的看法:“这个结果我很满意,但是这个罪名不能承担。”在获知儿子签字提交上诉后,许彩亮也开始替儿子安排一些上诉事宜。
  昨天,许彩亮告诉记者,他准备在许霆案二审时更换律师,一位与许霆是老乡的山西律师昨日已经拿到许彩亮的委托书,在看守所内与许霆见面交换意见,许霆也在这位律师所提的上诉状上签字,许彩亮准备最终提交山西律师的上诉状。

  [新闻背景] 

    许霆“恶意取款案”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后,备受社会的关注,此案在今年初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发回重审,3月31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组成合议庭审理,以盗窃金融机构罪,判处许霆有期徒刑5年,处罚金2万元,并追缴17万多元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