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敬宜回答记者提问

刘长乐在发表演讲

喻国明在发表演讲

三位嘉宾在开讲前就坐


尹明华:传播中的文化理解

  
  解放日报报业集团党委书记、社长尹明华  

  今天,三位嘉宾演讲的内容,与媒体有关。

  我们被人评说,这很重要。媒体的传播特性,决定了如果不端正自己的观念、行为,缺乏社会责任感,很容易陷入一种悖论,即会以短视的方法要求人们有长远目光,以狭隘的立场要求人们有大局观念,以本位主义的做法要求人们为社会作贡献,等等。

  事实上,我们也已经看到,有一些大众传媒,会不同程度地习惯于以正确的姿态,要求社会这样或那样;喜欢以自以为是的理由,指导读者的阅读行为;试图以合理的形式,显示自己比他人优越。对于传播的结果盲目乐观,对于自身的评价过于自信。

  这种媒体的浮躁之气,被范敬宜先生认为是缺失文化。怎样履行媒体的责任?刘长乐提出要传播良知。传播的力量何在?喻国明提出要有“水性”的品质。我完全赞同他们的观点。

  在一个变化的多元社会,传媒的这类浮躁表现,是不合时宜的。这是因为,传播的价值,应该就是社会的价值取向;传播者的职责履行,应该就是社会的使命追求;传播产品的提供,应该是社会的必然需求。当读者有可能通过价格,来调节自己和传播的关系,甚至可以不通过货币等价物,随意选择信源渠道时,传媒有理由变得坐立不安起来。

  传播,与其说是一种职业,一种介质,不如说是一种观察世界的方法。从文化的角度看,是一种习惯。所提供的恰恰是所需要的。价格存在其间,但不是衡量等价的主要理由,相互之间的交换十分自然,完全具有文化的默契和理解。进入到这样一种境界,供需双方的价值,就能获得一种均衡,体现出彼此的尊重。

  传播,与其说是要求读者,定义社会,不如说是被读者要求,被社会定义。我喜欢用“联系”这个词,来表明传媒对社会的文化作用。事实上,我们在定义对象的同时,也在被对象定义。这种双重定义的现象,几乎是同时发生的。读者掏钱或花费时间,阅读、收看传媒内容时,就是给予传媒价值一种定义式的评价。让我们知道,我们做了些什么,我们做对了什么,我们还可以做到怎样的程度。

  传播,不仅是一种市场行为,更是一种文化理解的方式。科学在思想中给我们以认识,道德在行动中给我们以秩序,市场在公平中给我们以收益。传播,则是在对科学、道德、市场和社会的文化融合中,给我们可能的理解。使我们感到,跨越人际和人文边界的链接,除了内容之外,还取决于一种让人喜欢接受的方式。

  有人说,世界上所有的统计方法,都无法测量一个微笑的温度。对于传媒人来说,读者和观众微笑的温度,其实不需要任何统计方法的测量,而完全应该是一种文化意义上的流露表达,一种习惯范畴中的稳定联系,一种融合基础上的互动理解。只有这样,传媒的使命才可能是社会的使命,传播的价值才能是理想的价值,传播人的责任才能是公众的责任。

  最后,让我们再次用热烈的掌声,感谢三位嘉宾的精彩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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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君武 美术编辑:徐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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