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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税收政策影响二手楼市
www.jfdaily.com 2008-1-14 10:38 稿件来源:房地产时报
  金融政策
  
  TOP1 第二套房首付和利率提高

  
  出台时间:2007年9月27日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而且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则随套数增加而大幅度提高。
  
  TOP2 加息出台
  
  时间:2007年3月-12月2007年3月18日,央行本年度第一次提高人民币存贷款利率,随后的五次加息使2007年的五年期以上个人商业贷款利率最终定格在7.83%,相比年初上涨1%。
  
  TOP3 公积金可贷款额度
  
  上升出台时间:2007年8月6日自2007年9月1日起,公积金可贷款额度的计算改为以户为基础,配偶(或参贷人)分别计算额度的办法,且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40万元;若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每户另增加补充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10万元。则购房者的最高可贷款额度升至50万元,但必须是第一次购买自住房的购房者。

  易居臣信简评:第二套房限贷政策的出台,大幅增加了二次贷款购房者成本,一定程度上抑制了需求。新政发布之后,10月二手房成交量应声而降,之前卖家跳价、买家追涨的卖方市场有所缓解。随着年底相关细则的进一步明确,部分购房者暂缓了购房计划。

  2007年,一系列房贷政策对投资者产生重大影响,不少改善型购房者也出现一定程度的观望情绪。受影响较小的是首次购自住房、住房面积较小的部分人群。
  
  税收政策
  
  TOP1 政策名称:土地增值税

  
  出台时间:2007年6月12日从2007年7月15日起,个人转让一定年限内的非普通住房,既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税务机关可实行核定征收转让房产总收入0.5%的土地增值税办法;凡居住未满3年的,按转让收入的0.5%核定征收;居住满3年未满5年的,减半征收。对个人转让普通住房则仍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TOP2 政策名称:土地使用
  
  税出台时间:2007年11月12日自2007纳税年度(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起,上海开始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最高征收标准为每年30元/平方米。商品房如若做出租等商业用途则将按照房地产权证上记载的分摊土地面积为计税面积缴纳土地使用税。

  易居臣信简评:一个是“转让税”,一个是“持有税”。两次政策出台的前后,均未出现2006年6月营业税正式开征之前大量房源集中成交的状况。土地增值税的幅度比较小,同时只针对非普通住宅。土地使用税相比租金,所占的比例也不大。受影响更多的是楼市中的短期投资客,对普通购房者来说,心理影响显然更为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