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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购房可否一次性提公积金
www.jfdaily.com 2008-2-18 10:11 稿件来源:房地产时报
  问:我在异地购房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吗?

  答:可以。职工在外省市购买自住住房可在该套房屋房产证下发之日起六个月内办理一次性提取事宜,提取后公积金账户不作销户处理,仍可正常缴纳公积金。
  
  问:我和女朋友合买了一套房子,产证上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我为主贷人,她为次贷人。当时因为只有我一个人有公积金,只办理了一个人的冲还贷,现在她也有公积金了,她的公积金也能冲还贷吗?

  答:职工在住房贷款还款期间,可以动用借款人和配偶、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冲还购房贷款。你女朋友目前在法律意义上与你没有关系,所以是不能用公积金冲还贷款的。
  
  问:我办理的是纯公积金贷款,要提前部分还款,提前还款后,是不是可以任意选择变更每月的还款数额和贷款年限?如果缩短了年份,担保费可以退吗?

  答:按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必须等还款满一年后才能还,不然要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目前,部分提前还款后还款方式是不可以变更的,担保费也不能马上退还,如果你提前全部结清贷款,担保费可以按比例返还。

  (资料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