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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合同应增加三方确认条款
www.jfdaily.com 2008-3-10 10:02 稿件来源:解放网房地产时报
  案例:李先生为装修新居特地花几千元请了一家沪上知名公司做家装设计。但在工程开工后,施工人员发现设计图纸标明的尺寸与实际不符,无法施工。李先生找到设计公司要求重新设计,却遭到拒绝。设计公司的理由是,他们是按照李先生提供的房屋平面图进行设计的,即使尺寸有误,也应由李先生承担。

  当前,家庭装潢投诉中很多争议是关于家装合同的。家庭装潢合同分为设计合同和施工合同两类。由于这两类合同涉及的专业性很强,从事家庭装潢设计和施工的企业(以下称“家装公司”)在和消费者洽谈合同条款时,往往都会占据主导地位。因此,消费者有必要掌握一些基本的签订家装合同的方法,从而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支招:消费者在签订设计合同时应该要求家装公司到现场勘察丈量,按照国家的设计规范出具原始图纸,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设计。此外,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消费者最好在全套设计图经施工方的确认后,才付清设计余款。因此,建议消费者提出在设计合同中增加三方确认条款,即全套设计图要经过消费者、设计方和施工方三方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