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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娘舅 无装潢资质施工 经营者补偿业主 |
| http://www.jfdaily.com 2007-4-8 |
稿件来源:解放网—房地产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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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投诉:颜女士于去年12月委托某家庭装潢五金店对房屋进行局部装修;铺设卫生间墙砖、更换自来水管,制作煤气柜及吊橱等。施工性质为包工包料,双方约定总价为2100元。装修完毕后,颜女士发现有质量问题,且与原先要求不符,她多次与该店交涉未果,遂投诉至虹口区消保委。 分析调解:区消保委从颜女士处了解到,她要求的水管为劳动牌,现安装的水管是PPR,原要求煤气柜及吊橱是木质的,现采用密度板(防火板)。此外,颜女士还了解到,工程用6包水泥就够了,现用了7包,故她觉得有欺骗行为。经营者则认为双方并未签定书面合同,颜女士也未对具体的品牌和材质进行约定。 随后,区消保委上门查看,发现水管和墙砖的铺设缺乏专业水准,经营者也没有装潢资质。最后,经消保委做工作,因施工质量有缺陷,该店补偿600元,颜女士对此表示满意。 虹口区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家庭装潢应找有资质的专业装潢公司,对质量和材质的要求应在装潢合同中写明,口头约定实难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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