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jfdaily.com 2008-4-2 02:02
稿件来源:解放网—
新闻晨报
新闻晨报记者徐运报道
上海银监局日前发布信息称,经过核查,目前,上海中资商业银行暂未发现有放松第二套房贷款政策现象。
不过记者了解到,有一种情况可适当“放宽”二套房贷政策,即如果你已经用银行贷款买了一套房,但人均住房低于本市平均水平,那再次申请贷款可以比照首套房的贷款政策执行,不过要先通过房地产交易中心等部门的核查。
去年12月上旬,央行、银监会下发通知规定,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但借款人应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
就此,市房地资源局、央行上海分行、上海银监局近期联合下发通知,明确需要查询住房面积情况的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申报并承诺其(包括家庭成员)名下住房情况,经贷款银行初审后,由市房地产交易中心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核查。贷款银行按照查询结果,审核确认借款人是否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