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jfdaily.com 2007-11-19 10:10
稿件来源:房地产时报
房地产时报讯(忻文)国税总局日前公布了新版“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表”。新表的“财产转让所得”一栏更为详细,“股票转让所得”、“个人房屋转让所得”须分项填写。而在2007年版的旧表中,“财产转让所得”只有一栏,股票、房产都必须填入其中。新表还删掉了英文翻译,同时增加“任职单位税务代码”、“任职受雇单位所属行业”两栏。
国税总局表示,上述修改是为了提高申报质量和数据的可采用度。据了解,新表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