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jfdaily.com 2008-4-29 12:40
稿件来源:解放网—
新闻晚报
市民李先生在江苏路、宣化路附近拥有一套47平方米、10年以上房龄的老公房,而今,为了换一套更大的房子,他正在筹划着挂牌出售。到了中介那儿一问,卖房子还要缴营业税。李先生不解,而来自权威部门的回答是,交易单价超过了17500元,根据有关规定,该套房子属于非普通住宅。据记者了解到,随着房价上涨,类似“普”转“非”的例子不在少数。
普房纳入非普房上海市政府于2005年5月颁布了可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坐落在内环线以内的低于1.75万元/平方米,内环与外环之间的低于1万元/平方米,外环线以外的低于7000元/平方米。不符合以上标准的均为非普通住房。
然而,这样的标准到了今天是否还一样奏效呢?
记者日前在闵行区莘庄地铁站南广场附近采访时了解到,距离莘庄地铁站南广场仅百米之遥的好世鹿鸣苑,其二期下月便要正式开盘,该房2009年年中才能交房,即便如此,光预售价就要叫到17000元/平方米。不仅如此,位于外环以外的莘庄地区,毗邻南、北广场的楼盘均价基本上都在万元以上,邻近区域基本上找不到低于7000元的房子。
不少房产人士表示,仅以价格条件来看今天的住宅,在历经了两年的房价飙升后,内环3万元、中环2万元、外环1万元的格局日趋明显,而在“标准”房价区间的房子已经寥寥无几。更重要的是,随着房价上升,这些原先的普通房子都纳入非普通住房了。
非普房增加税费对于所交易房产姓“普”还是姓“非”的关注,主要源于各自所承担的税费的不同。从理论上讲,上海非普通二手住宅在交易环节的税费可达到交易价格的9.55%。主要包括:营业税(5.55%)、契税(1.5%)、个人所得税(2%)、土地增值税(0.5%)。此外,还有印花税、手续费等。也就是说,“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的认定,将直接影响房屋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税收开支。房屋产权人和房屋买受人也因此要多支付税费。
具体而言,对于买方,购买非普通住房的要支付3%的契税,普通住宅仅为1.5%;对于卖方,非普通住宅要多缴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普通住宅持有超过5年免征营业税,非普通住宅即使持有超过5年,仍要按照买进和卖出的差额征收5.55%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普通住宅是成交总额的1%,非普通住宅是2%。2007年非普通住宅还增征出售总额0.25%-0.5%的土地增值税,持有5年以上免征。
“估值标准”待修正上海市政府在3年前颁布可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时曾表示,该标准将根据市场情况,每半年公布一次。而如今,3年过去了,市场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标准始终未作调整。2007年上海市税务局下发征收土地增值税通知时称,仍按照2005年标准执行。
从2005年到2008年,房价上升幅度很大,如继续按照老标准执行,面临的是“满城尽是非普通住房”的尴尬,也给确有需求的买卖双方带来了沉重的税收负担。在现实的交易中,卖方往往又将税费转嫁到房价上,间接推动房价继续走高。
有业内人士担心,房价“标准”变动后,会出现“跟风现象”,2005年颁布时,就有外环楼盘借机从5000元上涨到7000元,给了房价上涨“名正言顺”的口实。另有业内人士指出,无论如何,“标准”应该如实地反映上海楼市的现况,绝大多数市民都期待着,普通住宅的“估值标准”可以适时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