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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力促劳资博弈达到“动态平衡”
www.jfdaily.com 2007-11-8 01:51 稿件来源:新闻晨报

  明年1月1日,新《劳动合同法》就将正式实施。而连日来,沃尔玛裁员行动和华为“辞职门”事件所引发的劳资冲突问题,正经由专家学者持续发酵的讨论、其他很多企业的纷纷“响应”,以及公众和政府不断升温的关注,螺旋式地上升至舆论风暴的中心地带。新法亮相的前夜,也由此变得极不平静。

  华为的7000名员工是否真的“主动”辞职再竞聘,答案是不言而喻的。华为们当然不会公开对抗法律,他们转而用另类甚至带有“创意”的方式消极执行了法律,外界很难就这些行为本身抓住把柄。

  于是有人抱怨,这些企业钻了法律的空子,应该细化法律条文,严密到任何企业都能不折不扣地执行。但问题在于,企业的所有制结构、经营状况、人力资源制度千差万别,指望一部“全能大法”深入到所有企业的组织缝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更重要的是,劳资双方的博弈,是多元的现代社会中一个常态并且永恒的主题,它不可能被情绪化地消灭,我们也不应仅仅以道德标准去评判。而且,良性的博弈并不可怕,相反还有利于劳资关系在不断相互角力的动态过程中趋向优化。既然如此,作为劳、资之外的第三方,就应尽可能创造和提供一个相对更为平等的平台,让“比赛双方”最大限度地实现“费厄泼赖”,并最终在良性的“动态平衡”中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

  就如同一场拳击比赛———其特殊性也许只是没有回合限制,相关的每一方都要扮演好自己的角色。

  法律好比比赛规则,关键的点不在于面面俱到,而在于双方责权利的均衡。新《劳动合同法》诞生之初,就有一些声音质疑它稍稍向劳动者倾斜。这些说法是否有道理,当下还难作断言,应于该法正式施行后通过实践加以检验。

  而政府部门、仲裁机构充当的显然是裁判员的角色,他们要防止劳资任何一方在博弈过程中使用诸如“泰森咬耳朵”之类的不正当手段,并一经发现及时予以纠正乃至惩处。
  劳资双方自然就是比赛选手,在规则公平、裁判公正的前提下,没有什么力量可以阻止他们各展其能。从企业的角度,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和一定程度的道德约束下表露与生俱来的逐利本性,并无可厚非;站在劳动者的立场,似乎也应该多考虑一些更为长效的应对之策,比如怎样进一步健全作为其代言人的工会的作用以及提高自身的维权意识,而非仅仅把与企业对抗的希望寄托在某一部法律的“保护”之上。

  新《劳动合同法》成为舆论焦点,其实并不是一件坏事,因为它提供了一个契机,让更多的人以更平和、公正的心态来关注当前时代背景下的劳资关系。也只有这样的心态成为一种社会共识,劳资双方也许才能找到让彼此都能接受的平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