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记者王婧报道 上海市教委发布《上海市工读学校教师师德守则》,专门规范了本市工读学校教师的行为规范,对他们的师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记者注意到,师德守则共25条,从日常、细小、符合道德规范的角度对工读学校教师行为、师德提出了要求。如不得当众数落学生、不得借学生的生理缺陷和以前的错误挖苦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学生作业的批改率要达到100%,面批率不低于50%;与学生谈话时,注意仪态,不使用威胁性语言;主动联系学生家长,不简单地责怪学生家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