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jfdaily.com 2007-12-19 01:54
稿件来源:新闻晨报
□据新华社贵阳12月18日电
多次强迫、组织、引诱女学生卖淫,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新发乡小学原代课教师赵庆梅,最近被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其丈夫新发乡原中学教师驰垚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006年3月初,赵庆梅与本乡一女青年魏雁琴(在逃)聊天时,得知少女“卖处”可以找钱后动了心。随后,赵庆梅与魏雁琴将2名女学生骗到贵州省纳雍县一家宾馆内,强迫她们与2名嫖客发生性关系。
之后,赵庆梅又伙同驰垚,和同在威宁县新发乡中学任教的教师海龙等人,先后将新发乡中学和小学的20名在校女学生和当地一名未满18岁的女孩骗到重庆市等地,强迫这些女孩卖淫。其间,赵庆梅还帮助驰垚强奸其中一名女孩。
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驰垚等人身为人民教师,却先后11次强迫、组织、引诱女学生卖淫,并将受害人强奸,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因此分别以强迫卖淫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赵庆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驰垚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在此案中共同作案的其余16名罪犯,分别以犯强迫卖淫罪、容留、介绍卖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