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测试选拔学生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不得以创办特色学校为名举办重点校,不得以开展实验研究、办特色班为名举办重点班,不得以任何形式测试选拔学生。
经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中小学体育传统特色项目学校、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可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这些学校的招生办法、经审核批准的学校名单、项目名称、招生名额等报市教委备案并予以公示。各校不得以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为名对学生进行学科类内容的考试或测试。
跨区县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小学毕业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回户籍所在地区县就读初中,或在就读学校所在区县继续就读初中,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妥善安排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的学生入学。
民办校不准入学面试
民办学校的招生不得进行与入学挂钩的测试和面试。民办初中招生应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生成长记录册》)作为录取的依据,不得进行考试、测试和面试,不得要求报名学生提供其他学科类竞赛、等级考试证书。民办小学的招生不得对幼儿进行学科性质的测试和面试,不得要求报名者提供其在幼儿园或参加社会办班取得的学科考试与测试成绩或竞赛证书,不得要求幼儿园推荐“学科学习特长生”。
民办学校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区县范围内招生,有寄宿条件的可向全市招生。
及时公布招生信息
市教委要求,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通过本单位网站和其他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学校应通过本单位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招生的相关信息。
违规招生校长将受罚
公办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凡以创办特色学校为名举办重点学校,以开展教育实验研究为名举办重点班,或拒绝接受本学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的,根据规定,由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不得测试选拔学生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不得以创办特色学校为名举办重点校,不得以开展实验研究、办特色班为名举办重点班,不得以任何形式测试选拔学生。
经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中小学体育传统特色项目学校、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可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这些学校的招生办法、经审核批准的学校名单、项目名称、招生名额等报市教委备案并予以公示。各校不得以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为名对学生进行学科类内容的考试或测试。
跨区县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小学毕业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回户籍所在地区县就读初中,或在就读学校所在区县继续就读初中,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妥善安排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的学生入学。
民办校不准入学面试
民办学校的招生不得进行与入学挂钩的测试和面试。民办初中招生应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生成长记录册》)作为录取的依据,不得进行考试、测试和面试,不得要求报名学生提供其他学科类竞赛、等级考试证书。民办小学的招生不得对幼儿进行学科性质的测试和面试,不得要求报名者提供其在幼儿园或参加社会办班取得的学科考试与测试成绩或竞赛证书,不得要求幼儿园推荐“学科学习特长生”。
民办学校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区县范围内招生,有寄宿条件的可向全市招生。
及时公布招生信息
市教委要求,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通过本单位网站和其他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学校应通过本单位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招生的相关信息。
违规招生校长将受罚
公办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凡以创办特色学校为名举办重点学校,以开展教育实验研究为名举办重点班,或拒绝接受本学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的,根据规定,由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