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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录取阶段小心来路不明“通知书”
“一书一表”齐全才能确认录取
www.jfdaily.com 2007-8-3 09:33 稿件来源:新闻晚报
  本市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正在进入第三批次专科(高职)院校录取阶段。从往年的情况看,这一阶段也是招生诈骗的易发期。如何遏制体制外招生行为,防范招生诈骗活动,是广大考生和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新闻晚报升学周刊提醒考生:本市所有被高职(专科)专业的院校录取的考生只有同时收到录取通知书和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才是被正规体制内招生录取。

  [提醒]
  小心来路不明的“通知书”


  近日,不少考生和家长纷纷表示收到各式各样的录取通知书或录取电话,要求考生尽早前往缴费报到,弄得不少考生摸不着头脑。

  据了解,由于一些办学机构肆意散发通知书,不少考生收到署名为“某校”的录取通知书,要求考生前往面试,导致家长和考生纷纷致电学校招办询问详情,每天电话铃都响个不停。实际上,这些录取通知书是与学校有合作关系的办学机构发出,办学性质属于成人教育。

  同时,还有不少办学机构刻意在“录取通知书”中混淆各类办学形式,只标明专业和就读年限,突出考生可获得的学历和学位。他们另一个重要的共同点就是都表示名额有限,要求考生尽快报名。

  因此,考生和家长对于来路不明的“录取通知书”,要特别小心。如,有些考生明明没有填报过某校,却收到该校的“录取通知书”;或虽然填报过,但该校还未开始发放录取通知书;或者是并未达到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却已收到录取通知书等,对此考生都应该格外留心。

  [区别]
  体制外招生无学籍电子注册


  体制外招生是从事招生诈骗的主要形式之一。究竟何为体制外招生?首先要说明什么是体制内招生。

  教育部明确,体制内招生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具有三个基本要素:一是高校要有国家批准的招生资格,二是要有国家制定和下达的招生计划,三是要通过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也就是说,凡是具有招生资质、有计划、通过省级招办办理正式录取手续的招生称为体制内招生。除此之外的招生行为称之为体制外招生。

  属体制外招生的学生,将不能在教育部的新生学籍信息数据库中进行电子注册。毕业时不能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举措]
  两项新措施防止体制外招生


  为了切实有效地防止体制外招生,今年教育部采取了两项新的具体措施:一是对独立学院、民办高校试行采用《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严把录取资格关。二是实施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制度。

  2007年,参加本市普通高校招生的所有高职(专科)专业的院校,必须将录取通知书和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印制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该表加盖上海市录取专用章)一并寄给参加秋季高考并且被这些院校录取的考生。也就是说,被专科类学校录取的学生,必须录取通知书和《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两者皆有,才能确认被录取。

  从今年开始,教育部门启动新的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程序,实行更严格的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制度。高校将严格按照经省级招办办理的录取手续对入学新生实行学籍电子注册。注册将按照政府核查、学校核对、学生核实的原则严格进行。

  具体而言,招生结束后,由省级招办确认每一个学生的录取资格,并将确认的录取数据信息上报给教育部;教育部依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省级招办办理的录取手续审查新生信息;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网上公布各高校录取新生信息;学校在教育行政部门网上核对本校录取新生名单,确认后予以学籍电子注册;学校和学校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各自将新生注册信息上网,供学生网上查询本人是否具有学籍;教育部建立新生学籍信息数据库,作为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审核依据。没有进行学籍电子注册的学生,毕业时不能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六严”管理专科招生录取

  上海市教委近日就做好2007年本市普通高校专科阶段招生录取工作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加强对专科阶段招生录取工作“六严”管理。

    ■严审招生资格
  除经市教委批准、具有2007年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之外的任何学校和单位均不得招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也不得挂靠具有招生资格的学校进行招生。

    ■严查招生广告
  凡未经市教委批准,高校不得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擅自调整、变更本校招生章程和招生广告有关内容,严禁通过混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违规承诺录取等欺骗方式吸引考生入学。

    ■严控招生计划
  未经教育部或市教委批准,高校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不得以专科录取、按“专本连读”或中专、大专连读形式培养;严禁超计划招生。
 
    ■严格执行招生程序
  严禁高校避开市教育考试院违规录取学生;严禁高校组织在校学生、雇用社会人员、委托中学教师或中介机构组织生源或介入招生录取工作。

    ■严格新生入学注册
  新生入学应按照政府核查、学校核对、学生核实的原则进行严格注册。

    ■严厉打击非法招生
  市教育考试院应建立和完善高校招生网络信息监察制度,对涉嫌招生录取中介诈骗行为的信息,应立即组织核查,或通报市公安部门予以处理;查处非法招生中介诈骗案例及时报告,典型案例应向社会公布,避免公众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