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全文及背景情况介绍公布在“中国上海”政府门户网站(www.shanghai.gov.cn)和东方网(www.eastday.com)。市民和各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也可发送电子邮件。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07年11月16日。
邮寄地址: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城建法规处,邮编200003,电子邮件地址:fzb01@shangha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