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道德楷模
“我是一个普通人,做了一件普通的事,尽了一个普通党员应尽的义务”,面对人们由衷的赞誉,查文红如是说。的确,查文红不是横空出世的英雄、鹤立鸡群的圣贤。然而,正是这样一位向道德之峰登攀的普通下岗女工,成了全社会瞩目的公民道德楷模。在贯彻执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过程中,“查文红现象”极富启迪。
推动公民道德建设,一定要用先进典型引路。先进典型是时代的先锋、民族的脊梁、社会的楷模,代表着一种积极的、向上的、前面的力量,具有巨大的影响力、感染力和激励作用。宣传先进典型,树立学习榜样,是党的优良传统,也是新形势下加强思想道德建设行之有效的方法。建国以后的雷锋、焦裕禄,改革开放以来的孔繁森、徐洪刚、徐虎、韩素云、李素丽等等,这些典型,都曾在推动整个社会道德进步中发挥无可估量的作用。我们应当很好地总结这些成功经验,立足新的时代特点、针对新的时代需求、着眼于解决新的问题,及时发现、培养、宣传不同层次、不同群体、不同职业中的先进典型,表彰他们的思想,校正人们的行为,振奋人们的精神。树立典型,不必老是追求“惊天动地的壮举”,在某种意义上,“凡人小事”对于推动公民道德建设更具实际意义。查文红的力量,就在她产生于普通人群、平凡生活之中,使人们感到榜样的可敬、可近、可信、可亲,从而能够启发、引导人们对照自己找差距,将榜样身上的高贵品质化为自己的思想和行动,实现道德境界的升华。
推动公民道德建设,一定要形成良好的社会环境。道德建设不是一个人的事,先进典型不能在真空中产生,难以在孤立中发展。先进人物的生长,需要一个“场”,它与周围人群、环境是一种“互动”关系。一方面,社会认同、群众理解、舆论支持先进人物,另一方面,先进人物的精神影响、引导、激励周围的人们,如此,道德才能升华,社会才能进步。先进人物成长的最大障碍,莫过于周围的冷嘲热讽。先进发展的最大动力,也莫过于社会的大力支持,群众的热情鼓励。正因为如此,我们必须大造舆论,大张旗鼓向社会,向群众宣传查文红这样的先进人物,表彰他们的思想,奖励他们的行为。事实证明,生活在21世纪的广大人民群众,所有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都是欢迎、赞赏查文红这样的道德建设先行者的。查文红的事迹传开后,社会各界对查文红、对查文红家庭、特别是对查文红事业追求的有力支持,形成了一股推动社会道德进步的强大力量,这使我们对公民道德精神的升华充满信心。
推动公民道德建设,一定要讲高尚的道德追求。实施《公民道德建设纲要》,就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从公民道德建设入手,继承中华民族几千年形成的传统美德,发扬党领导人民在长期革命斗争与建设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道德,借鉴世界各国道德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文明成果,努力建立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形成追求高尚、激励先进的良好社会风气,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促进整个民族素质的不断提高,全面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这就要求整个社会在道德建设上不断登攀新台阶。查文红所以成为闪耀社会主义道德理想光辉的楷模,就在于在她的道德选择中,追求无私奉献,做一个纯粹的人、高尚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她的思想和行为,体现了我们这个社会的时代精神,体现了社会道德前进的方向。这决不是说,在公民道德建设中,我们打算否认人们正当合理的个人利益追求,查文红把贫困地区孩子、把贫困地区的教育发展看得比什么都重要,正好说明了共产党人对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无比关心。把这样高尚的人作为公民道德楷模,对于我们实施《公民道德建设纲要》,必将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本报评论员我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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