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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年9月//2日第1679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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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经17年酝酿终于提交审议 据《望》第35期报道,历经17年的酝酿,历经十数年的起草,历经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十数年的实践、探索、总结,监督法这部在中国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中具有重要意义的法律,终于在8月23日送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据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王维澄透露,此次提交审议的监督法草案共分为7章73条。在第一章总则中,监督法草案明确规定了人大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所要遵循的三个原则。第一是依法监督,就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第二是集体行使职权,就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实行集体负责制,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行使职权;第三是不包办代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工作,但是不代替政府法院检察院来行使职权,而是监督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更好地依法行使职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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